桂林山水职业学院
心理咨询室工作规程 一、服务对象:为本院同学服务,不收费、不对外。 二、服务项目: 采取团体咨询和个人咨询两种形式,内容为: (一)个人发展与替能发挥咨询 (二)学习适应性咨询 (三)自我形象设计咨询 (四)专升本、考研、就业咨询 (五)克服心理障碍咨询 三、服务原则: (一)尊重访谈者原则 (二)保密原则 四、工作程序: (一)个人咨询实行预约制。要求咨询者填写《咨询申请单》,将之投入预约箱内,听候咨询室接受访谈的通知。 (二)心理咨询室设在教务处(二),接待访谈时间一般在周1—周5下午、晚上,有特殊需要另行安排。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