月班级流动红旗竞赛考核百分制评分细则为提高班级管理水平,增强班级集体的凝聚力,战斗力,营造文明、向上、团结、和谐的班风,促进班际间的合作竞赛,特制订月班级流动红旗竞赛考核百分制评分细则。第一条 “班级流动红旗”是一种荣誉称号。获得“文明班级流动红旗”是对班级阶段性进步和成绩的一种肯定和鼓励,也是年度评选班级先进集体的重要依据,同时还是对班主任进行考核的内容之一。各班均应参加“班级流动红旗”的评选,并要制定相应的计划和措施。 第二条“班级流动红旗”的评选,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公认原则;坚持定量考核为主,定性考核为辅原则。 第三条 “班级流动红旗”评选内容包含班级在纪律、卫生、安全、学习、文体活动、班级创新等方面的进步和收获。 第四条 评分标准 (一)课堂纪律(满分40分) 缺课率每达1%扣2分,扣完为止。本班考勤占30%,学生工作处抽查结果占70%(本班考勤发现作假者,每次扣5分)。缺课节数包括旷课、事假、病假节数。 全月缺课人次 旷课率 = —————————————————×100% 全班人数×每人每月应上课时数 (二)自习率(满分20分) 自习率每达1%记0.2分,达到或超过100%记20分。以总值班员点名、阅览室、电脑室记录为准(参加院系(部)集体活动,由组织活动负责人出证明,可算入晚自习人数)。 全月上自习人数+含上电脑室人数+上阅览室人数 自习率= ———————————————————————×100% 全班人数×每月应上晚自习节数 (三)升旗率(满分10分) 升旗率每达1%记0.1分,达到100%记10分。以学生会检查记录为准。 全月参加升旗总人数 升旗率 = ————————————————×100% 全班人数×检查次数 (四)晚寝(满分10分) 熄灯号后未回宿舍就寝,每1人次扣0.5分,扣完为止。以学生会或门卫检查记录为准。 (五)班主任下班(满分10分) 班主任按规定每周下班3次、每月12次,每缺1次扣1分,以学院总值班记录及班上记录平衡为准。 (六)其他加扣分事项,此项加扣分由学生工作处评分(10分) 1、未完成学院或者学生工作处布置的任务或缺席有关会议(如:每月学生听证会)扣2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