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我院举办纪念“一二·九”学生爱国运动演讲比赛的活动方案
为纪念“一二·九”学生爱国运动77周年,弘扬爱国主义精神,展现当代高职生良好的精神风貌。本次活动由学院学工处、院团委主办,经贸系承办,以纪念“一二·九”学生爱国运动为主题演讲比赛,并于12月10日进行决赛。具体事项如下: 一、比赛时间 预赛:12月7日前(各系自由组织进行) 抽签:12月10日下午16:30选手到经贸系508办公室进行抽签,确定比赛顺序。 决赛:2012年12月12日晚上7:30 二、比赛地点:图书馆203教室 三、参赛办法 本次比赛面向全院学生,管理、外语、机电、艺术和计算机系推荐3名,经贸系推荐5名参赛选手,参赛选手名单及演讲稿件(打印版)于12月10日下午4:30之前交至经贸系508办公室谢启禧老师处,演讲内容可集体创作,严禁全抄网络相关内容,过期视为弃权。12月12日晚上7:30举行决赛。 四、参赛要求 1、参赛作品以纪念“一二·九”学生爱国运动为题材,内容健康向上,形式新颖,突出爱国主义精神。参加决赛的选手比赛时一律脱稿,限时3-5分钟。 2、参赛选手必须在12月12日晚上7:30之前签到,迟到者取消参赛资格。 3、演讲比赛期间,观众要自觉遵守会场秩序(关闭手机、不得大声喧哗)。 五、评比办法 1、邀请院内老师、学生代表组成评委(7人)。 2、根据评委评分评选出一等奖1名,二等奖2名,三等奖3名。获奖选手颁发荣誉证书。 桂林山水职业学院 学工处 院团委 经贸系 二○一二年十一月三十日 附件:演讲比赛评分标准 分演讲内容、语言表达、形象风度、综合印象、时间控制五部分对演讲选手进行评分。满分为100分。 1、演讲内容:35分。要求演讲内容紧扣“一二·九”学生爱国运动这一主题,格调积极向上,富有真情实感。 2、语言表达:25分。要求脱稿演讲,语言规范,口齿清晰,普通话标准,表达流畅,激情昂扬。 3、形象风度:20分。要求衣着整洁,仪表大方,举止得体。 4、综合印象:10分。感情饱满,有感染力,能很好地调动现场气氛,由评委根据演讲选手的临场表现作出综合演讲素质的评价。 5、时间控制:10分。演讲时间规定为3-5分钟,评委可根据选手的演讲时间酌情打分。 6、脱稿满分为100分,不脱稿满分为90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