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什么是奖学金?

    奖学金是由政府、学校、社会民间组织或者个人,根据实际情况进行颁发的用于奖励和鼓励在德、智、体等方面全面发展且品学兼优的优秀学生的奖金。

二、什么是助学金?

    助学金是政府通过教育专项财政政策,为在校就读期间家庭经济困难、品行端正、诚实守信、学习刻苦的学生发放的用于完成学业的助学金额。
    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高等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问题,为使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能够顺利入学,出台了《国务院关于建立健全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的意见》(国发[2007]13号)及其配套办法。为此,省教育厅、省财政厅下发了相关配套文件,建立了我省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体系,凡在今年高考中被录取的家庭经济困难考生,不要仅因家庭困难而放弃学业。
奖助学金

三、我院有哪些种类的奖助学金及其申请条件?

1.国家奖学金
(1)国家奖学金是为了激励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高等专科学校学生勤奋学习、努力进取,在德、智、体、美等方面全面发展,由中央政府出资设立的奖励特别优秀学生的奖学金。
(2)奖励标准:每人每年8000元。
(3)基本申请条件: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的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含高职、第二学士学位)在校生,符合以下条件:①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②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③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④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异,社会实践、创新能力、综合素质等方面特别突出。
2.自治区人民政府奖学金
(1)自治区人民政府奖学金是为了激励家庭经济困难的普通高等学校学生勤奋学习、努力进取,帮助其顺利完成学业。
(2)资助对象:全区高校中家庭经济困难、品学优良的全日制本专科在校学生,包括当年考入普通高校的全日制本专科学生。
(3)奖励标准:每生每年3000元。
(4)基本申请条件:①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②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③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④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秀;⑤家庭经济困难,生活俭朴。
3.学院奖学金
(1)学院奖学金是为了激励我院全日制在校学生勤奋学习、积极上进,在德、智、体、美等方面全面发展,由学院设立的奖励特别优秀学生及学生干部的奖学金。
(2)学院奖学金种类及标准:
自治区三好学生:每人1000元
自治区优秀学生干部:每人1000元
自治区高校优秀团员:每人1000元
自治区高校优秀团干:每人1000元
自治区优秀毕业生:每人500元
桂林市优秀团员:每人300元
桂林市优秀团干:每人300元
学院三好学生:每人300元
学院优秀学生干部:每人300元
学院优秀毕业生:每人300元
学院优秀团干:每人300元
学院优秀团员:每人100元
(3)基本申请条件:
具体评选条件详见学工处网页。

四、如何申请及评选奖助学金?

  申请奖助学金程序:根据评选条件及要求,先由个人提出申请,经过班级民主评议、系部审核推荐、学工处审议、最后又学院院务委员会批准决定。(详见学工处网页)

五、我院历届奖、助学金获得情况如何?

1.我院近四年资助情况:近四年资助

2.我院近三年年来奖学金情况:近三年奖学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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