桂林山水职业学院五年制高职班招生简章
一、招生对象和报名时间1、五年一贯制高职班招收应届初中毕业生。 2、“2+3”学年制形式高职班招收中职学校在校在读的二年级学生。 3、“3+2”学年制形式,招收中职学校应届和往届毕业生。 4、初中应届毕业生报读五年一贯制高职班的报名时间为:2012年7月25日—8月25日。 5、“2+3”和“3+2”学年制形式高考补报名时间为:2012年5月21日--25日。 6、在校在读中职生到就读中职所在地的市、县招办设置的报名站补报名;毕业的往届生到户口所在地的市、县招办设置的报名点补报名。高考补报名后不用参加高考,可直接到我院就读,由我院报考试院备案。 7、初中毕业生报读五年一贯制不用参加考试,可直接到我院报名或由初中学校统一组织报名报送我院。 二、报名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应届初中毕业生、中职在校在读的二年级学生以及应、往届毕业生,可以报读相应类型的高职班。 3、身体健康。 4、具有广西常住户口。 5、外省籍迁入我区的考生,报读五年一贯制高职班的,须具有我区初中毕业证书,报读“2+3”学制高职班的,须具有我区中职学校连续2年的学籍(自第一学期至第四学期),报读“3+2”学制高职班的,须具有我区中职学校连续3年的学籍(自第一学期至第六学期)。 三、五年制高职班学生资助政策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教育厅文件精神,五年制高等职业教育学生(含5年一贯制、“2+3”形式、“3+2”形式),在中等职业教育阶段学习期间和在高等职业教育阶段学习期间,分别享受现行国家和自治区对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和高等学校学生的相关学生资助政策。 四、招生专业及高职收费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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